2023年是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“楓橋經驗”60周年,也是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和發展“楓橋經驗”20周年。
黨的十八大以來,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,要求在社會基層堅持和發展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。其內涵是,堅持和貫徹黨的群眾路線,在黨的領導下,充分發動群眾、組織群眾、依靠群眾解決群眾自己的事情,做到“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鎮、矛盾不上交”。
“楓橋經驗”是指20世紀60年代初,浙江諸暨縣(現諸暨市)楓橋鎮干部群眾創造的“發動和依靠群眾,堅持矛盾不上交,就地解決,實現捕人少,治安好”的基層社會治理經驗。
1963年,毛澤東同志親筆批示:“要各地仿效,經過試點,推廣去做。”2003年,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的習近平同志明確要求充分珍惜、大力推廣、不斷創新“楓橋經驗”。
“楓橋經驗”在實踐中不斷豐富、持續發展,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,形成了特色鮮明的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。
習近平總書記就堅持和發展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,強調“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‘楓橋經驗’的重大意義,發揚優良作風,適應時代要求,創新群眾工作方法,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和問題”,為“楓橋經驗”賦予了新的時代內涵,使其在服務群眾、化解矛盾等工作中發揮出更大效能。
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更加強調黨的領導、更加彰顯法治思維、更加突出科技支撐、更加注重社會參與,展現出歷久彌新的魅力,成為基層社會治理的一面旗幟和“中國之治”的一張名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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